维护业主权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身份权保护之诉

维护业主权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身份权保护之诉

引言: 在现代城市生活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是住宅小区和商用楼宇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所有权形式。业主们不仅对自己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而且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相应的身份权。然而,实践中常常出现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身份权受到侵害的情形,如物业管理公司滥用权力、个别业主私自占用共有部分等。本文将探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身份权保护之诉,并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例进行分析。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持有建筑物中的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同时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相应的成员权。共有权是指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同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身份权则是指业主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享有的参与管理、决策等成员权利。

二、共有权身份权保护之诉的法律基础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身份权的保护。例如,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不得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不得侵占、损害共有部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当遵守。

三、共有权身份权保护之诉的实践案例 案例一:某小区内,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将小区内的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场,侵害了业主的共有权。业主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恢复绿地原状,并赔偿损失。法院判决支持业主的请求,物业公司需恢复绿地,并赔偿业主的损失。

案例二:某业主私自在小区公共走廊堆放杂物,妨碍其他业主通行,其他业主提起诉讼要求该业主清理杂物,恢复共有部分的正常使用。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请求,要求被告清理杂物,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共有权身份权保护之诉的程序 业主在遇到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身份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提起诉讼: 1. 收集证据:业主应收集有关共有部分被侵害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2. 发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共有权和身份权保护之诉。 3. 法院审理: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4. 执行判决:如果业主胜诉,法院将依法执行判决,要求侵害方停止侵害行为,并可能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结论: 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业主的共有权和身份权是其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通过提起共有权身份权保护之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提醒物业管理公司和个别业主在处理共有部分相关事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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